閩 江 學 院
2015年高職入學考試分專業(yè)招生計劃
招生類別 | 專業(yè)代碼 | 專業(yè)名稱 | 計劃數(shù) | 學費(元/學年) | 備注 |
89計算機類 | 80902 | 軟件工程 | 140 | 9500 | 軟件學院 |
16面向高中生類 | 60101 | 歷史學 | 35 | 5040 | |
16面向高中生類 | 30201 | 政治學與行政學 | 10 | 5040 | |
16面向高中生類 | 70302 | 應用化學 | 25 | 5040 | |
16面向高中生類 | 80902 | 軟件工程 | 105 | 9500 | 軟件學院 |
16面向高中生類 | 70504 | 地理信息科學 | 10 | 5040 | |
16面向高中生類 | 81201 | 測繪工程 | 10 | 5040 |
(具體以教育廳和考試院公布為準)
2014年高職招考錄取線
面向高中--歷史學501,應用化學512,軟件工程498
面向中職--美術類服裝設計與工程457,計算機類軟件工程535
2015年高職招考招生章程
為進一步建立和健全招生管理制度,維護考生的合法權(quán)益,根據(jù)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廳的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一、學校全稱:閩江學院(國標代碼:10395)
二、校 址:
1.院 本 部:福州市大學城文賢路1號。
2.長樂路校區(qū):福州市長樂南路59號。
3.工業(yè)路校區(qū):福州市工業(yè)路333號。
4.首 山 校區(qū):福州市倉山區(qū)首山路260號。
三、辦學層次:本科、高職
四、辦學類型:省屬公辦綜合性高等學校
五、頒發(fā)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閩江學院
六、學歷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證書
七、招生專業(yè)
面向高中:政治學與行政學、歷史學、應用化學、地理信息科學、測繪工程、軟件工程
面向中職:軟件工程(計算機類)
八、招生計劃:具體分專業(yè)招生計劃將在我們學院招生辦網(wǎng)頁上公布,計劃數(shù)以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為準。
九、男女生比例:錄取時,無男女比例限制。
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新生入學后將進行身體復查,對高考中隱瞞身體狀況或弄虛作假者將取消入學資格、退回原籍處理。
十一、收費標準
1.學費
專 業(yè) | 閩江學院各專業(yè)(未特別注明) | 軟件工程(軟件學院) |
學費(元/學年) | 5040 | 9500 |
以上收費標準均經(jīng)福建省物價局批準
2.住宿費:按專業(yè)統(tǒng)一安排住宿,根據(jù)住宿條件不同,按每生每年870元至1300元收取。
十二、 錄取原則:
1.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以分管校長為組長的招生錄取現(xiàn)場工作小組,統(tǒng)一領導全校招生錄取工作。遇重大和特殊事項,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學校招生辦負責處理日常具體工作。
2.錄取新生貫徹“德智體全面考核”,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
3.凡報考我校面向中職生招生專業(yè)的考生,其文化課成績(含政策加分)應達到福建省相應類別的錄取控制線,必須參加省里統(tǒng)一組織的職業(yè)技能測試且成績合格;沒有參加職業(yè)技能測試及成績不合格的考生,將不予錄取。
4.錄取模式:實行計算機遠程網(wǎng)上錄取。
十三、 紀律檢查
招生期間,學校成立以校紀委書記為組長的招生監(jiān)察小組,負責監(jiān)察招生工作人員執(zhí)行招生政策、規(guī)定和履行職責等情況,檢查出檔考生的調(diào)配以及錄取新生的情況。招生錄取期間設立招生舉報專線電話,接受考生舉報和咨詢。
十四、 獎、貸、助學金制度
1.優(yōu)秀獎學金
設有師范類、非師類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和貧困生特別獎學金,獲得者授予“師范類、非師類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和貧困生特別獎學金”榮譽稱號,頒發(fā)證書、獎金,在全院通報表揚,并記入本人檔案。
師范類一、二等獎學金分別獎勵800元、500元;非師范類一、二、三等獎學金分別獎勵1500元、1000元、500元;貧困生特別獎學金每人獎勵1500元。
2.具有閩江學院學籍的在校普通全日制家庭經(jīng)濟困難的學生(獨立核算的辦學單位經(jīng)濟困難學生“貸、減(免)、緩”交學費的實施辦法由相應辦學單位另行制定后報學生工作處備案)可申請“貸、減(免)、緩”交學費的“綠色通道”,困難學生申請“綠色通道”時,應如實提供家庭經(jīng)濟情況和有關證明材料,并在申請表中注明交清學費的具體時間。
3.“貸、減(免)、緩”交學費工作與特困生的補助及勤工助學活動相結(jié)合,各系可組織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參加各種形式的勤工助學活動。
十五、 本章程由閩江學院招生辦負責解釋。
招生辦聯(lián)系地址: 福州市大學城文賢路1號
郵 政 編 碼: 350108
聯(lián) 系 電 話: 0591—83761856
投 訴 電 話: 0591—83761523
學 院 網(wǎng) 址: www.mju.edu.cn
招 生 辦 郵 箱: mj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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